一、合格评估专家组是如何构成的?
专家组是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委派,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考察和评估任务的工作队伍。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 7-9 人,设组长 1 人。专家组一般应包括学科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同时聘请一些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专家要能较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方针政策熟悉本科教学工作,有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评估专家根据参评学校的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原则上从专家库选聘,专家选聘坚持回避制度。
二、专家组考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 阅读自评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2)听取学校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评建工作进展,教学改革建设成果,学校特色等。
3)实地调研考察:包括现场深度访谈、听课、查阅资料、考察座谈等。
4)汇总考察情况。
5)形成评估结论。
6) 通报评估意见:与参评学校领导通报考察评估初步意见。
7) 反馈评估意见:召开一定范围学校人员参加的通报会,通报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评估意见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设。
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哪些新方法?
一是使用了数据分析方法。教育部评估中心基于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对各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做出分析报告,提供给评估专家分析问题,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