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协助部长工作,分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籍管理、教材管理、经费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工作量核定、成绩管理、教务管理人员、教材管理、考试组织、能力提升工作,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协调教学指导委员工作。
2.协助部长制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总体发展规划、基本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文件。负责本科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具体行政事务和理论研究。
3.组织开展本科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和修订,组织各系进行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管理,教学成果奖和教学名师的评定等工作。负责全院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拟订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办法,组织精品课程的申报、评估与验收工作。
4.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教师的教学、教研工作量核定等。
6.组织教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和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搜集、处理并传递国内外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信息。
7.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8.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本科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9.拟定各项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下拨方案,负责预算内各项教学经费的审批。
10.负责学生成绩和学籍的管理,发放毕业和学位证书,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变动。负责辅修专业审批等。
11.负责全院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负责指导全院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实验教学常规管理,组织制定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大纲,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审批实习基地建设等。
12.负责协调学院教学指导工作。
13.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