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学院召开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预备会议。副院长孟文俊主持会议,教务处、安全工程系、地质测绘工程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系、机电工程系、矿业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内容以及学院根据内容制定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与探讨。
孟文俊副院长指出,全员上下应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士学位工作,提升本科教育质量。
学院学位委员会高度重视即将到来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孟文俊副院长在会议上对各项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出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并对各分委员会如何根据实施细则进行操作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孟文俊副院长强调,2020届本科毕业生是我院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专家组评审后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各系部在学位授予工作中要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与会其他部门负责人依据会议精神就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离校安排、毕业条件审查以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完善规章制度,细化程序标准,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